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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國際網球中心營運管理辦法
臺中市國際網球中心會員制度及管理辦法 110.10.19
第一條 達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 為推行全民網球活動,加強臺中市國際網球
中心之管理及維護,訂定本球場使用規則。
第二條 本球場採會員制,凡愛好網球運動者,得依照本規則辦理申請加入為會員並至管理室
繳交場地費,其收費標準如下:
一 、
一般會員:
月費(30天) 新臺幣 900元
季費(90天) 新臺幣 2600元
半年費(180天) 新臺幣 5100元
年費(365天) 新臺幣 9700元
65歲以上:
月費(30天) 新臺幣 450元
季費(90天) 新臺幣 1350元
半年費(180天) 新臺幣 2700元
年費(365天) 新臺幣 5400元
二、夜間費用:所有會員於夜間時段入場打球需加收新臺幣50元
第三條 一、本球場會員憑會員證入場,進出場館時需出示有效會員卡以供辨識並於管理室登
記,請依照現場管理人員安排球場。
二、本球場於每日上午11:00、下午18:00、晚上21:00實施清場整理。
第四條 非本球場會員欲使用球場,得以臨時會員進場,請依照現場管理人員安排球場。
收費如下:一、上午時段打球(06:00~11:00)每人每次 120元。
二、下午時段打球(13:00~18:00)每人每次 120元。
三、夜間時段打球(18:00~21:00)每人每次 170元。
四、六十五歲以上民眾享半價優惠,每人每次60元,夜間加收50元。
第五條 非本中心簽約教練於本中心進行教學行為,請依照現場管理人員安排球場 。
(1)凡使用球數超過6顆,即視為教學,請各位教練配合。
(2)教學球場的安排以外側球場為優先,請配合現場管理人員安排調整。
(3)教學球場與一般臨打不合併使用,以現場狀況調整,不保障教學球場數量。
(4)教學球場人數不滿四人,請配合現場管理人員調整,使用半面球場教學。
(5)所有一般會員,不得持會員證進行教學。
(6)請各位教練教學用球,自行做上記號。
(7)學員於課後欲留在球場打球,請告知管理人員安排球場。
第六條 遇特殊情形或公辦比賽,經本球場公告後,各會員當天應停止使用球場,不得異議。
第七條 球場使用由本中心管理室安排,請勿自行更換球場使用,每面球場以四人使用
為原則,請配現場管理人員合併使用或輪流。
第八條 使用本球場時,應接受本球場工作人員之指導,確實維護公共秩序及愛護公物,
如有損壞照價賠償。會員須穿著整齊運動裝與細紋軟底網球鞋,違者不得進場打
球,於球場內請勿打赤膊,並不得於場內任何地點抽菸、喝酒、嚼食檳榔....等
不良行為。請共同維護本球場公共衛生及各會員使用權益,嚴禁攜帶寵物入場。
第九條 所有進入中心使用球場之會員、教練及學員,如因氣候不穩或下雨,發票既已開立
請恕本中心不退費亦無法延期使用,請自行斟酌入場。
任何疑問請於08:00~18:00 電洽: 04-243910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