球類運動

臺中市北屯區三對三籃球社區聯誼賽

報名費0元無須繳費
一、 開幕時間:
    107年7月21日(週六)早上10:00
     
二、 活動組別:
   
<社區三對三籃球賽>
  1. 國小應屆畢業男生組:106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男生(現就讀國一新生)
  2. 國小應屆畢業女生組:106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女生(現就讀國一新生)
  3. 男女混合國中組:國中以下學生,每隊至少需有1位女性隊員出賽。
  4. 男女混合高中組:高中以下學生,每隊至少需有1位女性隊員出賽。
  5. 男女混合社會組:高中以上,每隊至少需有1位女性隊員出賽。
  6. 社會女子組:高中以上女生,可跨組參加其他男女混合組別​,報名全市總決賽時仍可跨組。
  7. 家庭親子組:夫妻、父母或同一家庭,跨兩代以上親子關係之親屬。(球員可跨組報名其他組別,但報名全市總決賽時則不能跨組)
  8. 青馬組:男女不拘,年滿38歲(含)以上,下場三人年齡總和須達120歲。
  9. 壯馬組:男女不拘,年滿45歲(含)以上,下場三人年齡總和須達140歲。
  10. 老馬組:男女不拘,年滿50歲(含)以上,下場三人年齡總和須達150歲。
  11. 鄰里組:男女不拘,年滿20歲,設籍於同一里別。
  12. 機關團體組:男女不拘,限同公司機關行號教、職、員、工等正式聘雇人員。30人(含)以下得與其他30人以下機關團體共同組隊。
  13. 國中男子組、女子組(無全市總決賽)
  14. 高中男子組、女子組(無全市總決賽)
  15. 國小男子組、女子組(無全市總決賽)
  16. 社會青年男子組(無全市總決賽):高中以上(不含高中),未滿38歲男生。
趣味投籃闖關賽:所有現場觀眾與球員眷屬皆可報名參加。
以上各社區聯誼賽前6名隊伍,得向區體育會報名後,由各區體育會統一薦送參加。
<五人制全場>每場打2節,每節各10分鐘。
  比賽組別共7組(每組限8隊):每隊限報15名球員,女生可參加男子組,學生組含應屆畢業生。
  1. 國小男子組、女子組
  2. 國中男子組、女子組
  3. 高中男子組、女子組
  4. 社會男子組、女子組
參賽資格:設籍、就讀或工作所在地位於臺中市北屯區行政區內。
註:    
  1. 每隊限報四人參加比賽,其中一人兼任隊長,一人為候補選手。
  2. 每位球員不得跨組及跨隊參加比賽,違者取消該隊、員比賽資格。
  3. 比賽中球員除非因故受傷,否則不得替換,若受傷兩名選手則以兩人比賽到終場結束,不足兩人時則宣判視同棄權,由對方隊伍獲勝。
  4. 比賽期間,凡無故棄權者,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,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,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並依相關規定議處。
  5. 比賽球員應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備查。球員應著運動服或球衣參賽。〈大會視需要,準備號碼衣。〉
  6. 球員資格之申訴:對對方球員資格提出抗議,應於兩隊進行該場次比賽前提出,被抗議球員須於十分鐘內提出有效證明,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不得參加比賽,亦不受理其抗辯。
  7. 各球員重複報名,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,該球員即以第一次實際出賽之代表球隊為其歸屬。若其以同名同姓為提出抗辯,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明,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。
  8. 各隊應以大會通知報到時間向大會報到,如逾出賽時間五分鐘以上者,以棄權論;惟大會所列賽程之比賽時間仍以大會報告為準;必要時大會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,請各隊隨時注意大會報告。
     
三、 比賽制度:
   
1. 視報名隊數決定賽制,每隊至少以出賽2場為原則。
2. 每場比賽採3戰2勝制,每戰時間為6分鐘;若得分先達到12分者或時間終了,得分多者為勝隊。
3. 得分判定情況如下:投球中籃算兩分、三分球投籃區域球中籃算三分。女生進球不另外加分。
4. 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之情況下,經由裁判認定後提出暫停處理,其暫停時間為一分鐘。
5. 比賽開始時,球隊逾時五分鐘未到場或不足3人時,判定棄權。
6. 所有發球(不得超過五秒)均需由對方先觸球及雙足站於發球線後開始比賽。發球時,發球員不得直接投籃,否則喪失控球權。
7. 每次發球時,均由對方觸(摸)球,但觸(摸)球時間不得超過兩秒鐘(若違犯規定先行警告,再犯則獲一次罰球(一球一分),並繼續獲控球權)。
8. 投籃不進,而由防守球員搶得籃板球時,需重回三分線外方可進攻;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者,得分不算,並喪失控球權。
9. 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碼錶計時,除裁判暫停時間、球員受傷、或裁決抗議等均需停錶外,其餘比賽時間不得停錶。
10. 參賽球員需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,比賽前若發現或懷疑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,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,若確實違反規定,則取消參賽資格,一經判定即為終決,無任何上訴之規定。
11. 比賽時間終了,若得分相同,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,先領先一球者為勝隊。
12. 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,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,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13. 天候指引:因天氣關係而不適宜大會比賽,大會保留以下安排及判決權利。(1)延後比賽日期。(3)更改賽制或縮短比賽時間。(3)取消比賽。
14. 申訴處理:比賽過程中若有非規則性之問題需提出申訴時,必須於賽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,並繳交新台幣五百元保證金,若申訴經大會判定屬實,則退還保證金,否則予以沒收。
15. 除上所述,其餘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頒佈之最新籃球規則。
16. 本競賽制度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增補修定之,以臻公平、完善。
     
四、 參加資格:
   
1. 各區體育會彙整區聯誼賽前6名報名隊伍,統一向承辦單位報名。
2. 企業、機關組外,其他組別,各區聯誼賽前6名隊伍,得報名參加。
3. 參加決賽隊伍,需以預賽陣容出賽,不得更換隊員。
  比賽中球員除非因故受傷,否則不得替換,若受傷兩名選手則以兩人比賽到終場結束,不足兩人時則宣判視同棄權,由對方隊伍獲勝。
4. 比賽期間,凡無故棄權者,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,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,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並依相關規定議處。
5. 比賽球員應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備查。球員應著運動服或球衣參賽。〈大會視需要,準備號碼衣。〉
6. 球員資格之申訴:對對方球員資格提出抗議,應於兩隊進行該場次比賽前提出,被抗議球員須於十分鐘內提出有效證明,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,不得參加比賽,亦不受理其抗辯。
7. 各隊應以大會通知報到時間向大會報到,如逾出賽時間五分鐘以上者,以棄權論;惟大會所列賽程之比賽時間仍以大會報告為準;必要時大會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,請各隊隨時注意大會報告。
     
五、 賽程:
   
賽程一律由主辦單位排定,於賽前一週公布,不得異議。
     
六、 獎勵:
   
1. 各組取前三名每人頒發獎牌乙面。
2. 各組取前六名參加全市總決賽。
     
七、 附則:
   
1. 凡參加比賽之隊、職員之交通食宿事宜,均由球隊自理。
2. 大會另訂隊伍報到時間,隊伍僅需派一名代表報到即可。各比賽球隊應於表訂單場開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,並向記錄臺報到。
3. 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、規則問題。
4. 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、鑼鼓及汽笛,以避免影響比賽進行,加油棒則不受此限。
     
八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隨時修訂之。

聯絡資訊


報名與繳費問題請洽

波力宏極線

service@bonnygo.com.tw

每週一至週六

AM9:00~PM12:30/PM13:30~PM18:00



洽詢電話

070-1018-6022

070-1018-6023


賽事內容諮詢

臺中市北屯區體育會

beitunsports@gmail.com

李小姐(04)2376-9402

吳先生 0932-563294


退費說明

1.退賽申請需要有文字紀錄,客服中心不接受電話口頭退賽申請。

2.若是團體報名,若個人申請退賽即代表團體一起退賽。

3.報名截止日或額滿前可申請退賽,將於15日內扣除退費處理手續費100元後退回指定帳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