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本活動大會為參加者投保「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而場地公共意外險只承擔 因場地造成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。,依保險法規定,因個人體質或疾病及人為 因素所導致之傷害不在本活動保險的受理範圍之內,詳如下列:
(1)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,無法理賠。
(2)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,例如休克、心臟病、糖尿病、熱衰竭、中暑、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等。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。
(3) 如係人為因素,例如車禍、自己摔倒、選手互撞……均不予理賠。
(4) 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,尤其若有(2)所述之疾病之病史請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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